
婚外情,通常被称为婚外恋,是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这种行为违背了传统道德观念和社会公德,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都可能造成极大的危害。婚外情通常表现为背着配偶及家人在外面有了除婚配伴侣之外的情人,无论是有爱有性、有爱无性,甚至有性无爱,只要是这种婚外关系,足以影响夫妇二人的情绪及婚姻关系的稳固性,便可以界定为婚外情。婚外情伴随着婚外性行为(包括接吻等亲密行为),但是婚外性行为,不一定都是婚外情。因为短暂的婚外性关系,包括卖淫嫖娼,都不符合婚外情的持续性、感情性的要件,因而不属于婚外情。现代社会,网络恋情、虚拟婚姻、虚拟性爱也可以算作婚外情的一种,但是有些伦理学工作者认为,网恋应该是独立于婚外情的概念。婚外情指的是一对夫妻中的一方与第三方,发生了持续的爱情或者性关系,就可以被定义为婚外情。
哪些行为属于婚外情行为?
婚外情通常涉及以下几种行为:
1.一般婚外情行为:这包括与婚外异性进行超出正常社交范围的分亲密行为,如幽会、接吻、拥抱和爱抚等。
2.与他人同居:即使没有以夫妻名义,如果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也被视为婚外情的一种形式。
3.重婚:这是指有配偶者在法律上同时与其他人建立夫妻关系的情况,无论是以夫妻名义还是实际上共同居住。
4.通讯联系异常:与异性之间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的非正常通讯联系,可能表明存在婚外情的嫌疑。
5.私密场所独处:与异性在封闭、隐秘的场所长时间单独相处,如影院包间、宾馆等。
6.非工作原因的外出:与异性非工作原因单独外出,如旅游、度假等。
7.婚外性行为: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
8.生儿育女:与婚外异性同居并生育子女。
9.其他违法行为:如卖淫嫖娼等非法活动也被视为婚外情的一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婚外情不仅限于上述列出的行为,还可能包括其他违反忠诚义务的行为。此外,有些行为虽然不是直接的情感交流,但也可能被认为是婚外情的证据,如个人财产的不当转移或者对家庭责任的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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