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此可知,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具有管辖权限,在补办结婚证时需要原来办理婚姻登记的民政局或者是其中一户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补办,如果选择的民政局两者都不满足,那么就不能补办结婚证。
补办结婚证,不能在非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异地补办。结婚证遗失的,只能到原登记机关,或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噢!需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即可。
补办结婚证需要带什么材料呢?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需要 是单位或者社区开具的证明。)秩证明样式: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二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补办结婚证需要夫妻共同办理吗?
不用的,只需要夫妻一方即可,补办没有登记那么严格,首先需要当事人填写一份《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由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然后工作人员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并询问相关情况,然后查证结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
经过查证之后确认符合补发结婚证情况属实且符合补发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将补发结婚证。如果双方当事人不符合补发条件的,工作人员会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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